拍卖公告
'土地产权证号平国用(2006)第019号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提供文件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产权人张国均序号标的名称土地面积(㎡)土地位置用途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1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北侧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10004.500平罗县平大公路四公里处北侧工业出让2027年04月05日标的物实物状况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内容较多,标的基本情况表因字数限制无法详尽描述,请意向竞买人下载评估报告电子版仔细阅览,确定标的物详细情况
特别注意事项:一、本《拍卖公告》对拍卖标的的介绍主要以宁夏众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众信(司)房估字[2024]第73号为准,张国均名下位于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北侧房产,建筑面积为5951.39平方米
1宗工业用途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10004.500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包括地上构筑物、地上林木果树等)请仔细阅读电子版评估报告,本次拍卖仅对评估报告所述资产进行拍卖
(具体详见评估报告)二、针对宁众信(司)房估字[2024]第73号报告中显示,张国均名下位于位于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①北侧房产,建筑面积为5951.39平方米
库房1号平房权证平罗县字第2015-53450号;北侧碳素炉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平罗县字第2015-53578号;②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10004.500(m2)产权证号:平国用(2006)第019号;地类(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27年04月05日,根据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显示,宗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27年04月05日,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2.47年
根据此次估价目的及估价原则,本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国有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2.47年
土地他项权利状况:宗地已抵押、已查封③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林木果树
三.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竞买人一旦决定竞买,则视为对拍卖财产(包括建筑年代、建筑结构、建筑面积等)完全了解,并接受该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
未实地勘察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厂房部分分隔断按平米出租,一年一租
六、拍卖成交后,本院以标的物实物现状进行交付,与《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不符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本次评估范围为属张国均所有的位于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北侧房产,建筑面积为5951.39平方米
1宗工业用途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10004.500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包括地上构筑物、地上林木果树等)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2、估价对象基本状况:估价对象为位于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北侧房产、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包括地上构筑物、地上林木果树等),地处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北侧,其所在四至:东至平罗县建材市场,南至平罗县贺兰山路,西至鹏琪建材经销部及加油站,北至平空地及平罗县宏兴废旧物资回收公司
估价对象规划用途为工业,实际用途为工业3、估价对象土地基本状况:估价对象土地座落为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北侧,东至平罗县建材市场,南至平罗县贺兰山路,西至鹏琪建材经销部及加油站,北至平空地及平罗县宏兴废旧物资回收公司
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估价对象的《房屋所有权证》,估价对象所占用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0004.500㎡,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27年04月05日,容积率为0.59,其他规划条件不详
宗地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
经估价人员实地勘查,待估宗地于价值时点时,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和宗地红线内“六通”(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暧)及“场地平整”
根据本次估价目的,结合衔接原则,本次评估设定待估宗地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暧)和宗地红线内“六通”(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及“场地平整”
4、房产、地上附着物(包括地上构筑物、地上林木果树等)基本状况:5.3地上附着物(包括地上构筑物、地上林木果树等)权益状况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北侧所有的地上附着物(主要包括水泥地坪、围墙、铁围栏、伸缩大门、旱厕等)及地上林木果树果树等均在宗地范围内,故其权利人均为张国均
他项权利状况他项权证号/抵押权人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权利状况查封、抵押情况已查封、有抵押租赁厂房部分分隔断按平米出租,一年一租
限购情况竞买人自行了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易税费承担情况拍卖财产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拍卖财产的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全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3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票据,后由法院从拍卖价款里优先退还买受人)
标的物存在欠缴的税、费(水、电、暖)等欠费的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及查询,所欠费用拍卖成交之日前的全部由原产权人承担
自拍卖成交之日后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咨询、预约看样、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15202668024';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2日10时至2025年3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北侧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包含:①北侧房产,建筑面积为5951.39平方米
库房1号平房权证平罗县字第2015-53450号;北侧碳素炉,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平罗县字第2015-53578号;②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10004.500(m2),产权证号:平国用(2006)第019号;③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林木果树等
评估价:10315942元;起拍价:5776927.52元;保证金:600000元;加价幅度:25000元;土地面积:10004.500㎡特别注意事项:一、本《拍卖公告》对拍卖标的的介绍主要以宁夏众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众信(司)房估字[2024]第73号评估报告为准,张国均名下位于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北侧房产,建筑面积为5951.39平方米
1宗工业用途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10004.500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包括地上构筑物、地上林木果树等)请仔细阅读电子版评估报告,本次拍卖仅对评估报告所述资产进行拍卖
(具体详见评估报告)二、针对宁众信(司)房估字[2024]第73号报告中显示,张国均名下位于位于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①北侧房产,建筑面积为5951.39平方米
库房1号平房权证平罗县字第2015-53450号;北侧碳素炉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平罗县字第2015-53578号;②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10004.500(m2)产权证号:平国用(2006)第019号;地类(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27年04月05日,根据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显示,宗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27年04月05日,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2.47年
根据此次估价目的及估价原则,本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国有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为2.47年
土地他项权利状况:宗地已抵押、已查封③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林木果树
三.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竞买人一旦决定竞买,则视为对拍卖财产(包括建筑年代、建筑结构、建筑面积等)完全了解,并接受该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
未实地勘察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厂房部分分隔断按平米出租,一年一租
六、拍卖成交后,以标的物实物现状进行交付,与《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不符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一、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8号)《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限购政策的规定,须具备竞买(购房)资格并提交参与竞拍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竞买人虚构竞买(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预约看样(节假日除外)本院已委托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拍卖咨询:李经理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或者“15202668024”进行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成交规则: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可以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3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本次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七、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八、拍卖财产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拍卖财产的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全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3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票据,后由法院从拍卖价款里优先退还买受人)
标的物存在欠缴的税、费(水、电、暖)等欠费的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及查询,所欠费用拍卖成交之日前的全部由原产权人承担
自拍卖成交之日后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解放西街分理处
法院执行款专户帐号:6228401207035473062十一、拍卖未成交的,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保证金自动退还或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点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不能补足差价的,原买受人应予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买受人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5个工作日)预留足够时间
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进价截止时间或者是拍卖成交余款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或者是余款未及时付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樊法官:0952-2013015咨询电话: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15202668024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监督电话:0952-2029052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拍卖信息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查询
附:1.评估报告2.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贷款合作银行:(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咨询电话:刘经理13709523824(2)宁夏石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尹经理0952-202498615209523241张经理0952-203090613995428935(3)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咨询电话:宋经理0952-216338613995162290罗经理0952-216338617795200139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竞买须知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承担拍卖财产的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4)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5)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承担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7)买受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号实名注册人)
本次拍卖标的张国均名下位于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北侧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包含:①北侧房产,建筑面积为5951.39平方米
库房1号平房权证平罗县字第2015-53450号;北侧碳素炉,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平罗县字第2015-53578号;②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10004.500(m2),产权证号:平国用(2006)第019号;③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林木果树等
4.1房产基本状况表1:房产基本状况序号名称结构建筑面积(m2)建造时间所在层数/总层数层高(m)状况1门房混合29.4520051/13估价对象外墙刷涂料,进户门为铁门
室内地面为铺瓷砖,内墙面刷涂料,顶棚为预制板,安装铝合金窗户,室内通电,无消防设施
估价对象主体结构较稳定,无沉降现象,维护状况一般2办公室1混合128.3120051/13.3估价对象外墙刷涂料(面南墙面部分贴墙砖),进户门为防盗门
室内地面铺80*80瓷砖,内墙面刷乳胶漆,顶棚为吊顶装饰,安装铝合金窗户(外加防护栏),室内通水电暧,无消防设施
估价对象主体结构较稳定,无沉降现象,维护状况较好3办公室2混合54.4820051/13.3估价对象外墙刷涂料,进户门为铁门
室内地面铺瓷砖,内墙面刷乳胶漆(部分墙面贴墙砖),顶棚为吊顶装饰,安装铝合金窗户(外加防护栏),室内通水电暧,无消防设施
估价对象主体结构较稳定,无沉降现象,维护状况较好
4宿舍混合109.6720051/13.3估价对象外墙刷涂料,进户门为铁门
室内地面铺瓷砖,内墙面刷乳胶漆,顶棚刷乳胶漆安装铝合金窗户(外加防护栏),室内通电,无消防设施
估价对象主体结构较稳定,无沉降现象,维护状况较好5办公室3混合121.1120051/13.4估价对象外墙刷涂料(面南墙面部分贴墙砖),进户门为铁门
室内地面铺60*60瓷砖,内墙面刷乳胶漆,顶棚为吊顶装饰,安装铝合金窗户,室内通水电暧,无消防设施
估价对象主体结构较稳定,无沉降现象,维护状况较好6餐厅混合26.7320051/12.8估价对象外墙刷涂料,进户门为铁门
室内地面铺60*60瓷砖,内墙面贴20*30墙砖,顶棚为集成吊顶,安装铝合金窗户,室内通水电暧,无消防设施
估价对象主体结构较稳定,无沉降现象,维护状况较好7储藏室砖木8.5820051/12.9估价对象外墙刷涂料,进户门为铁门
室内地面为水泥压光地面,内墙面刷涂料,顶棚为为木樑上铺檩条
室内通电估价对象主体结构较稳定,维护状况一般
8车库混合60.7520051/12.8估价对象外墙刷涂料,进户门为卷帘门
室内地面为水泥地面,内墙为水泥压光,顶棚为预制板,室内通电,无消防设施
估价对象主体结构较稳定,无沉降现象,维护状况一般9库房1钢结构247.8720141/13.9估价对象内外墙面为彩钢板,彩钢结构,钢筋砼独立基础
进户门为卷帘门,顶棚为彩钢板,塑钢窗室内通电
估价对象主体结构较稳定,维护状况一般
10库房2钢结构2289.0420141/16.9估价对象内外墙面为彩钢板,1.1米砌石基础,彩钢结构,钢筋砼独立基础
进户门为卷帘门,顶棚为内铺保温层上铺彩钢板,塑钢窗室内通电
估价对象主体结构较稳定,维护状况一般11库房3钢结构2841.0020141/16.8估价对象内外墙面为彩钢板,1.1米砌石基础,彩钢结构,钢筋砼独立基础
进户门为卷帘门,顶棚为内铺保温层上铺彩钢板,塑钢窗室内通电
估价对象主体结构较稳定,维护状况一般12炭素炉混合34.4020051/13.5估价对象外墙为红砖清水墙(孔洞部分为耐火砖,共八孔),墙外围有237.5px*275px工字钢围护
二层混合结构,钢制楼梯通往二层
通电,无消防设施估价对象主体结构较稳定,无沉降现象,维护状况一般
合计5951.394.2地上附着物(地上构筑物)基本状况序号名称单位建成年代数量厚度/高度备注1水泥地坪平方米20143360.22厚625px混凝土浇筑,水泥压光,厚625px
2铁艺围墙延长米200533.73高48.75px铁艺造型,每档3.0m*1.95m
混凝土底樑基础,高60cm,宽30cm,栏杆高1.6米3砖围墙延长米2005110.36厚600px均高2.1米,厚600px,基础为毛石基础
4铁围栏延长米201436高1.35m均高1.2米,钢柱支撑,外为彩钢板
5伸缩大门座20141高2.4m门洞型设计,外墙贴墙砖,2.54m*2.4m*1.35m
6旱厕座20051高2.5m砖墙抹灰,顶棚为木樑上铺檩条
4.3地上附着物(林木果树)基本状况序号名称单位数量胸径(cm)高度(m)树冠(m)备注1枣树棵210-2051.5盛果期2桃树棵11651.5盛果期3葡萄树(大)棵125-1032盛果期4李子树棵12063.5盛果期5梨树棵11853盛果期5、估价对象权益状况:5.1房产权益状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估价对象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北侧房产具体权益状况详见下表:表4-1《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房权证平字第2015-53578号房屋所有权人张国均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房屋坐落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北侧登记时间2015年02月09日房屋性质自建房规划用途储藏室、宿舍、门房、办公、车库、炭素炉、餐厅房屋状况所在层数/总层数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1/1混合29.45--门房1/1混合128.31--办公室11/1混合54.48--办公室21/1混合109.67--宿舍1/1混合121.11--办公室31/1混合26.73--餐厅1/1砖木8.58--储藏室1/1混合60.75--车库1/1混合34.4--炭素炉业务编号:201502090157
共有权人:沙金萍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平字第2015-53578-1号
共同共有表4-2《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房权证平字第2015-53450号房屋所有权人张国均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房屋坐落平罗县平大公路四公里处北侧登记时间2015年01月29日房屋性质自建房规划用途库房房屋状况所在层数/总层数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1/1钢结构247.87--库房11/1钢结构2289.04--库房21/1钢结构2841.00--库房3业务编号:201502090157
共有权人:沙金萍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平字第2015-53450-1号
共同共有5.2土地使用权权益状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记载,估价对象平罗县贺兰山路四公里处北侧土地使用权具体权益状况详见下表:表5估价对象土地权益状况: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平国用(2006)第019号土地使用权人张国均座落平罗县平大公路四公里处北侧地号1-25-287图号--地类(用途)工业取得价格--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27年04月05日使用权面积10004.500㎡其中独用面积10004.500㎡分摊面积--㎡发证机关平罗县人民政府发证日期2006年01月24日登记机关平罗县国土资源局登记日期2006年01月24日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本次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