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房产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德阳市河东区凯江路8号1栋一层营业用房不动产登记权证号德房权证河东字第C00394781-1号规划用途营业用房标的所有人及案号被执行人:黄某某案号:(2024)川0623执2471号法院查封情况中江县人民法院首查封抵押登记情有抵押,抵押给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物所在地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8号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611.94平方米是否有电梯:有电梯建筑年代:约1995年建成装修情况:简装空间布局:大开间布局所在楼层:1层全部楼层:7层房屋朝向:临小区内部通道实际控制使用情况无租赁标的物估值评估价636.72万元买家税费预估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卖家税费预估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交易费(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备注1.基本情况摘自: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及产权证;2.该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若竞买视为认可该标的物的实际情况;3.相关产权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买受人请前往相关机关了解,以相关机关的规定为准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中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德阳市河东区凯江路8号1栋一层营业用房的公告中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4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延时顺延)在淘宝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38/05),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德阳市河东区凯江路8号1栋一层营业用房标的评估价:636.72万元,变卖价:407.5008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及其整数倍)二、变卖方式: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
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中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2月27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如需看样,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时间集中安排看样
五、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六、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
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
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二十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二十日内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结的需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办理,未申请或申请后人民法院不予批准延期的,人民法院逾期不再办理退税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
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水、电、气及物管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前7日与本院联系;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报名
十、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十一、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价款十二、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十三、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全部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中江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行银行德阳中江支行,账号:9558852305001612449)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身份材料到中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文书
十四、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十五、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价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本院监督电话:0838-7250405(此电话仅接受监督,不接受标的物相关情况咨询)承办人:熊法官联系方式:19181071606标的咨询电话:400-8066060(恒通辅拍)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
有关标的物咨询可联系400-8066060(恒通辅拍),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看样截止时间为开拍前三天)
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中江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竞买须知中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4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延时顺延)在淘宝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38/05),对德阳市河东区凯江路8号1栋一层营业用房进行司法变卖,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变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四、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仔细审查变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权利负担
五、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六、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变卖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变卖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淘宝网,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否则,若变卖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价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变卖价款,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变卖价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
变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价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竞买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提前了解银行支付限额(在线支付额度可参考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也可在各银行官网查询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变卖价款或变卖余款
十二、因报名、支付变卖价款、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若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变卖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三、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
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十四、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六、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司法变卖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如实提供联系方式
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及时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价款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九、竞买人应提前了解是否符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条件,并在变卖成交后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税费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依法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收到成交裁定之日起20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确因在限定期限内无法办理退税,由买受人向本院提交申请,并附相应材料),并附上税务机关开具的有关垫付的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过户、交割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任何费用
二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时,变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二十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