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物业类型:<\/span>住宅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普通住宅<\/span><\/div>小区名称:<\/span>农发行家属区<\/span><\/div>当前租赁情况:<\/span>未出租<\/span><\/div>朝向:<\/span>南<\/span><\/div>户型:<\/span>四居室一厅一卫<\/span><\/div>建筑面积:<\/span>168.78平方米<\/span><\/div>土地面积:<\/span>25.96平方米<\/span><\/div>所在楼层:<\/span>1<\/span><\/div>总楼层:<\/span>7<\/span><\/div>权属性质:<\/span>其他<\/span><\/div>房产证登记日期:<\/span>2004-09<\/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装修程度:<\/span>普通装修<\/span><\/div>建成时间:<\/span>1995-01<\/span><\/div>税费情况:<\/span>无营业税<\/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室内装修档次为:简单装修
铝合金门;窗为铝合金窗;外面为砖:地面为地砖:内墙为乳胶漆:天棚为乳胶漆
<\/p><\/span><\/div><\/div><\/div><\/div><\/div><\/div>';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4月16日10:00-2025年4月17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置所在层数/总楼层用途建筑面积(㎡)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文林镇群英街*号(实地查勘地址:仁寿县文林镇群英街56号2栋1单元1楼2号)1/7住宅168.7832.815文林镇群英街*号(实地查勘地址:仁寿县文林镇群英街56号2栋2单元1楼1号)1/7住宅168.7832.815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并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向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认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行为应认定为参拍人的行为,成交后认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上述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16时止(周末除外)
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18909037676四、本公司发布的拍卖信息(包含图片、视频、标的物信息等)严禁转载,若有干扰拍卖程序的,本公司将视情追究其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继续竞价拍卖,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
若竞价价位不到设定的保留价,则标的不算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需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须亲自实地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应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其责任自负八、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拍卖成交后,标的面积若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或与最终颁证面积有差异,均不计误差、不影响其拍卖成交结果,拍卖价款及佣金不做多退少补的处理,买受人不得以标的数量差异否定买受事实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5日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户名:四川眉山阳光拍卖有限公司,账号:60702003219793600017,开户行:成都银行眉山分行,备注:**剩余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由拍卖人在收取的竞买保证金中按拍卖成交价款的4.5%扣收
买受人付清佣金及全部价款后,到本公司签定并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凭本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在委托人协助下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权属变更过程中的一切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买方和卖方缴纳的全部税、费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自行查询
如买受人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未缴纳相关税、费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涉及网络拍卖的平台费(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按平台规定交纳十、买受人自行开通和办理水、电、气、煤、供暖、物业管理、排污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管理、电话费、光纤宽带费、光缆费、收视费、卫生清洁费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十一、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协助委托人在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按标的物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如果有租赁的,一并与买受人办理租赁资料的移交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6日前与本公司联系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之前5日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有效证明,经委托人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责任自负
十五、竞买保证金在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经竞买人同意后自动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
四川眉山阳光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3月31日四川眉山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16日10:00-2025年4月17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对公告的标的进行网上拍卖
现就有关须知诚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认真、详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标的竞买
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其他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到本公司备案,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信息资料;之后,可以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标的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规定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继续出价的,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拍
五、竞买人在报名时应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报名成功的,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四川眉山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因此,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认真、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
同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经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且慎重决定做出的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知晓,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一切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即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委托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拍卖成交价款的4.5%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由拍卖人在收取的竞买保证金中扣收
涉及网络拍卖的平台费(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按平台规定交纳九、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将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本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眉山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银行眉山支行,账号:60702003219793600017)
十、买受人付清全部佣金及成交价款后,凭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手续于3个月内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办理产权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
标的的权属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登记机关办理,委托人及拍卖人提供合理且必要的协助
如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或未缴纳相关税、费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缴纳的滞纳金等)和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协助委托人在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按标的物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如果有租赁的,一并与买受人办理租赁资料的移交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完拍卖价款的,且无法定理由的,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可以委托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均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本标的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件,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公司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公司有关拍卖文件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880-268318909037676联系人:邓女士本公司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赤壁东路225号三楼四川眉山阳光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