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创意大道66号62幢1-21房产及装饰装修残值房屋产权证号渝(2016)潼南区不动产权第001079197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执行案号(2024)渝0151执恢2270号拍品状况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517.21㎡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4年01月15日止房屋使用情况实地查勘时暂处于经营状态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抵押拍品情况说明1、标的物有查封、抵押
2、标的物1、2层分别单独使用
通过所在物业服务中心调查了解,标的物1层面积为57.21平方米,2层面积为460平方米
标的物1层、2层均为租赁状态据《门面出租合同》及《门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显示,1层租赁期限从2025年1月14日起至2028年1月13日,2层租赁期限从2022年4月1日起至2027年6月1日
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详细清单、租金及租赁期限等详细内容请见附件《评估报告》及《门面出租合同》
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或向相关部门了解,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3、拍卖成交后,由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交付(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因本次标的物系带租拍卖,故法院届时只能向买受人出具裁定书作纸面上的交付及确权)
4、限购情况:据了解,目前标的物所在地无限购政策
5、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其中的卖方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票向法院执行部门申请退还)
6、标的物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大修基金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以及尚未完善的相关设施设备等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2025年1月21日向鸥鹏·中央公园小区客户服务中心的物管工作人员了解的情况为:目前其物管公司对该商业标的收取物管费(收费标准为4元/㎡/月),从2020年4月至2025年2月,共欠物管费合计25371元
物业联系电话:18084096998
其他欠费情况不详,须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最终欠费情况以标的物移交时相关部门实际确认的为准
7、房屋所涉户口等有关其它问题不在法院执行或解决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本次拍卖所展示的图片、视频与说明是由拍卖辅助机构从其他渠道整理所得,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8、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23-67781971、19923772554(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变卖公告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2日10时至2025年6月20日10时(变卖期60日,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23/34;户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创意大道66号62幢1-21房产及装饰装修残值据《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显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号为:渝(2016)潼南区不动产权第001079197号,建筑面积为517.21㎡,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商业服务,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4年1月15日止;证载楼层为1层、2层,实际楼层为1层、2层;详见《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本次变卖包含与房屋不可分割的装饰装修及公共配套,不含家具家电等可移动资产
特别提醒:1、标的物有查封、抵押,2、标的物1、2层分别单独使用
通过所在物业服务中心调查了解,标的物1层面积为57.21平方米,2层面积为460平方米
标的物1层、2层均为租赁状态据《门面出租合同》及《门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显示,1层租赁期限从2025年1月14日起至2028年1月13日,2层租赁期限从2022年4月1日起至2027年6月1日
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详细清单、租金及租赁期限等详细内容请见附件《评估报告》及《门面出租合同》
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或向相关部门了解,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标的物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大修基金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以及尚未完善的相关设施设备等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2025年1月21日向鸥鹏·中央公园小区客户服务中心的物管工作人员了解的情况为:目前其物管公司对该商业标的收取物管费(收费标准为4元/㎡/月),从2020年4月至2025年2月,共欠物管费合计25371元
物业联系电话:18084096998其他欠费情况不详,须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最终欠费情况以标的物移交时相关部门实际确认的为准3、拍卖成交后,由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交付(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因本次标的物系带租拍卖,故法院届时只能向买受人出具裁定书作纸面上的交付及确权)
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变卖辅助机构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23-67781971、19923772554(微信预约)
评估价:376.53万元,变卖价:211.2万元,变卖预交款:211.2万元,保证金:10.56万元,增价幅度:1.056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23-67781971、19923772554(微信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211.2万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方可成交;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及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到本院申请,经本院确认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变卖
十三、竞买人拟参与竞拍的,应于竞价结束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报名
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由买受人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1680164399999)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四、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五、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咨询电话: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023-67781971、19923772554(微信预约)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23-45659801(刘法官)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5659402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附: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变卖须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2日10时至2025年6月2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4;户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进行为期60天的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变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变卖方式: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相应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变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变卖预缴款后的余款),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1680164399999)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尾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委托法院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在竞价程序中暂缓或中止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符合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在拍卖成交后予以撤销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电话: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023-67781971、19923772554(微信预约)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23-45659801(刘法官)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5659402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