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1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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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齐山大道西侧康庄城市花园8幢101 <结束>

房源编号:8874837

44.68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2
起始日期
49.9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94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4.688万元
  • 单价:0.8945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池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12
  • 结束日期:2025-05-13
  •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齐山大道西侧康庄城市花园8幢
  • 评估价:55.8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9.9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毛坯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自公告发布日起至拍卖结束日止(节假日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有租赁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道西侧康庄
    商圈区域:、方圆荟商场、温州商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刑事
    教育学校:南湖小学
    环境:花园
    娱乐健身:商场
    开发商:拍卖对象:<\/span
    楼栋总数:8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拍品名称<\/span><\/p><\/td>贵池区齐山大道西侧康庄城市花园<\/font>8<\/font>幢<\/font>101<\/font><\/span><\/b><\/b><\/p><\/td><\/tr>权利来源<\/span><\/p><\/td>司法裁定<\/span><\/b><\/b><\/p><\/td><\/tr>产权证号<\/span><\/p><\/td>01197510B<\/font><\/span><\/b><\/b><\/p><\/td><\/tr>权利<\/span>人<\/span><\/p><\/td>章<\/font>**<\/font><\/span><\/b><\/b><\/p><\/td><\/tr>用<\/font>途<\/font><\/span><\/p><\/td>商业用房<\/b><\/span><\/font><\/td><\/tr>房屋状态<\/span><\/p><\/td>目前有租<\/span><\/b>赁,租赁时间<\/font>2021<\/font>年<\/font>9<\/font>月<\/font>16<\/font>日至<\/font>2026<\/font>年<\/font>9<\/font>月<\/font>15<\/font>日

<\/font><\/span><\/b><\/b><\/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p><\/td>被法院查封<\/span><\/b>,<\/span><\/b>有抵押<\/span><\/b><\/b><\/p><\/td><\/tr>提供的文件<\/span><\/p><\/td>《法院裁定书》<\/span><\/b>、《<\/span><\/b>评估报告<\/span><\/b>》<\/span><\/b><\/b><\/p><\/td><\/tr>Â<\/span><\/b><\/p>拍品介绍<\/span><\/b><\/p>1、<\/span>拍卖对象:<\/span><\/b>贵池区齐山大道西侧康庄城市花园<\/font>8<\/font>幢<\/font>101<\/font>【产权证号:<\/font>01197510B<\/font>】<\/font><\/span>,<\/span>建筑面积约<\/font>49.96<\/font><\/span>㎡<\/span>

<\/span><\/p>2、<\/span>房产基本情况<\/font>:<\/font><\/span><\/b>钢混结构,<\/span>层次<\/span>\/总层数:1\/6,毛坯房

“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span><\/p>公建配套情况:<\/span><\/b>永辉超市、方圆荟商场、温州商贸城、池州市中医院、南湖小学、池州市第二中学、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

<\/span><\/p>网页左下角有该标的物评估报告,建议下载浏览<\/span><\/b><\/p>3、<\/span>权证编号情况:<\/span><\/b>已办理

<\/span><\/p>4<\/span><\/b>、限购情况:<\/span><\/b>详见国家及省市等相关政策

<\/span><\/p>5、<\/span><\/b>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过户费、税依照法释【<\/font>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各种欠费不明,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费用<\/font><\/span><\/p>6、特别提醒:<\/span><\/b>标的物的范围以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评估报告为准,除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和评估报告特别说明并包括在内的情况外,该标的物内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现状进行交付

竞买人应自行踏勘该标的,了解产权过户相关情况及限制<\/span><\/p>7、<\/span><\/b>其它事宜请向安徽省池州市鑫桥拍卖有限公司或我院咨询了解

<\/span><\/p>8、<\/span>本次拍卖银行可以提供贷款支持,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由竞买人向池州市法拍中心咨询,办理贷款前期相关手续必须在标的物开拍前<\/font>10个工作日咨询办理,相关材料必须在标的物开拍前10日提交

如若没有提前提交贷款资料,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后果(例如:不能贷款导致的毁拍)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等)

法院、池州法拍中心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贷款资格,竞买人一旦出价,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

法院接受贷款支付尾款,但是是否满足贷款,请自行向池州市法拍中心咨询,具体服务内容包括:<\/font><\/span><\/p>①.拍卖房贷款,协助竞买人向池州市九华公证处合作的银行申请贷款;<\/span><\/p>②.拍卖房房屋权属调查、占有情况调查

<\/span><\/p>③.拍卖成功后房产代缴税款、代办过户

起拍价:446880元,保证金:44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均需开通淘宝网账户并实名认证

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不动产的司法拍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自公告发布日起至拍卖结束日止(节假日除外)可向本院或拍辅机构咨询,咨询方式:13856692777、15105662313(请于工作时间)

池州市法拍中心:18856623926(请于工作时间)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特别提醒:1、标的物目前有租赁,租赁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15日

拍卖对象范围不包含室内其他可移动物品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

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与认可,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如需贷款购买,应委托池州市九华公证处代办中心代为办理2、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法院申请出具成交裁定书时,需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付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并做好一切善后工作,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对标的提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我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我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30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我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户名: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银行帐号:20000570066710300000106212310,开户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一、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为避免税款流失,若被执行人不缴纳税费,可由竞买人代缴,竞买人可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纳税凭证提交至法院,由法院从拍卖款项中返还代缴款项;竞买人逾期提交纳税凭证的,可另诉主张

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与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本次拍卖银行可以提供贷款支持,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由竞买人向池州市法拍中心咨询,办理贷款前期相关手续必须在标的物开拍前10个工作日咨询办理,相关材料必须在标的物开拍前10日提交

如若没有提前提交贷款资料,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后果(例如:不能贷款导致的毁拍)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等)

法院、池州法拍中心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贷款资格,竞买人一旦出价,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

法院接受贷款支付尾款,但是是否满足贷款,请自行向池州市法拍中心咨询,具体服务内容包括:①.拍卖房贷款,协助竞买人向池州市九华公证处合作的银行申请贷款;②.拍卖房房屋权属调查、占有情况调查

③.拍卖成功后房产代缴税款、代办过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辅助机构咨询方式:13856692777、15105662313池州市法拍中心:18856623926法院咨询电话:0566-2217036(陈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竞买须知现就该次公开拍卖活动的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贵池区齐山大道西侧康庄城市花园8幢101【产权证号:01197510B】,建筑面积约49.96㎡,评估价558600元

起拍价:446880元,保证金:44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四、标的物目前有租赁,租赁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15日

拍卖对象范围不包含室内其他可移动物品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均需开通淘宝网账户并实名认证

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不动产的司法拍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我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在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结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30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我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竞买公告)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为避免税款流失,若被执行人不缴纳税费,可由竞买人代缴,竞买人可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纳税凭证提交至法院,由法院从拍卖款项中返还代缴款项;竞买人逾期提交纳税凭证的,可另诉主张

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与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我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66-2217152辅助机构咨询方式:13856692777、15105662313池州市法拍中心: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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