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650万元债权捆绑转让标的编号N0129GQ240059产权子类型股权+债权挂牌起始日期2024-11-22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4-12-26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97号4楼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温松成立时间2020/10/13注册资本+币种15000000.00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30900MA1C9YC08F所属行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矿产资源、土地资源进行投资;建筑用料石开采、经销;粘土及土砂石开采、经销;新型建筑材料开发、经销;公路、铁路、水路运输服务;矿产品、矿山机械及设备销售;矿山及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废旧矿山开发利用、治理;土地整治服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恢复;河道清淤工程;沥青、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煤炭、劳保用品销售;交通安全设施产品及养护材料的技术服务和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职工人数1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512七台河市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9内部决议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2024年第6次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14.5631070.2196871.863314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019.060847308.7743751710.286472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10/310-234.350365-228.633053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2384.332769902.6793501481.653419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08/3105.0341613.756796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600.477059903.7097891696.767270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5412.031318万元(仅为股权评估值)评估基准日2024-08-31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6301.887856889.8565385412.031318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30108MA1C9EXP1Q;91230900MA7D20WM6J注册地(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星海路20号A栋301室;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97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51%;49%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49%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12次七台河市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4年第九次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是(标的企业截至公告挂牌起始日欠转让方共计本金650万元)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是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标的挂牌价格由标的企业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650万元债权组成,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如发生溢价,溢价部分为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溢价,归转让方所有
2、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一宗建筑用安山岩采矿权,储量为966万m³,开采年限共计16.1年
矿山位于七台河市新兴区,距离市区4公里、距离货运铁路火车站13公里
于9月中旬完成场区建设工作,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达到生产条件
3、标的企业于2021年8月5日与七台河市金山石材有限公司及七台河市帛仓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内载明三方具体合作内容以及生产开采具体要求、开采成本,以各方后续签订具体协议为准,详见公告附件:合作框架协议
标的转让成交后,标的企业仍须执行该框架协议,协商生产加工委托事宜
4、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挂牌底价中债权金额仅为本金,不含利息
利息由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5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分别支付至其指定账户,计息截止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
本次转让债权由以下组成,其中:1)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与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借款306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年利率为5.7%,该笔借款欠息起始日期为2024年9月22日
欠息计算方式为:欠息金额=本金×5.7%/360×欠息天数2)一是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七台河市城投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签订借款合同,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2023年12月8日起至2025年3月6日止),借款年利率为5.7%
欠息起始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利息金额=欠息天数×日欠息金额,日欠息金额为=本金×5.7%/360
二是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七台河市城投矿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签订借款合同,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借款294万元,借款年利率为5.7%
欠息起始日期为2024年9月26日,利息金额=欠息天数×日欠息金额,日欠息金额为=本金×5.7%/360
以上协议七台河市城投矿业有限公司与七台河市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七台河市城投矿业有限公司已将以上两笔债权转让给七台河市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与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现50万元本金已全部还清,剩余部分利息(4,354.17元)尚未支付,转让成交后,该部分利息仍由标的企业承担
7、依据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3618号),披露原文内容如下:1)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2年7月22日至2038年8月22日,本次评估计算期为2024年9月至2038年12月,评估结论是基于采矿许可证到期之后可以依法延续的基础上,并且未考虑采矿许可证到期延续登记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
2)该采矿权已完成矿山基建,预计2024年10月开始试生产并达产,未来经营规划除保留必备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外,生产采用整体外包模式,目前尚未签订外包协议,参照黑龙江交投集团其他类型矿山外包费约为42元/方碎石,本次评估基于上述时间节点和外包费为基础进行测算
3)本次评估报告中矿业权评估价值系引用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联评矿报字[2024]第3619号)的评估价值
8、依据专项审计报告(黑龙华专审字〔2024〕第50号),披露原文内容如下,截至2024年8月31日应收七台河市通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茄子河分公司277,072.00元,已于2024年10月8日在新兴区人民法院长兴法庭立案,该案正在等待开庭审理
9、矿山现场展样联系人联系方式,温先生13199511000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1、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60620313.18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首期付款额不得低于成交额的40%(首付款中包含全部债权价值部分,剩余金额为股权价值),首期付款额须自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
其余款项应提供银行保函、抵押、保证等经转让方认可的付款担保方式,并按成交时点一年期LPR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款项,剩余成交价款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内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办理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受让方须在被确定后的次日起3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受让方应在转受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剩余成交价款受让方须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时限交纳
5、办理标的企业产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期间的权益变化,受让方应当认可并接受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且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交纳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8、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指南竞价须知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交易机构网站首页“交易指南”处查看
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
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机构网站首页“交易指南”处查看4、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现场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18706810945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具体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4-11-2209:00:00至2024-12-1917:00:00报名手续1、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时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http://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上传受让资格材料、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并向交易机构递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递交材料(1)身份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企业参与受让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还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联合体受让,须提供联合受让协议等相关材料
(2)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签字)
(3)打印网站版交易公告,空白处填写“公告内容已全部确认”并签字按手印或盖公章后上传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签字盖章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纳金额:24250000元,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00前,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具体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价的0.8%收取;以网络报价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价的2%收取
附件下载附件1:产(股)权受让申请书.doc附件2:产权受让委托合同.doc附件3:借款合同1.pdf附件4:借款合同2.pdf附件5: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三方委托贷款协议1.pdf附件6: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三方委托贷款协议2.pdf附件7:债权转让协议.pdf联系方式标的咨询孙女士0451-87200169、王先生0451-87200130监督电话0451-87200259咨询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交易机构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受让方须在被确定后的次日起3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受让方应在转受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剩余成交价款受让方须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时限交纳
5、办理标的企业产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期间的权益变化,受让方应当认可并接受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且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交纳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8、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以公告内容为准)1、转让标的挂牌价格由标的企业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650万元债权组成,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如发生溢价,溢价部分为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溢价,归转让方所有
2、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一宗建筑用安山岩采矿权,储量为966万m³,开采年限共计16.1年
矿山位于七台河市新兴区,距离市区4公里、距离货运铁路火车站13公里
于9月中旬完成场区建设工作,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达到生产条件
3、标的企业于2021年8月5日与七台河市金山石材有限公司及七台河市帛仓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内载明三方具体合作内容以及生产开采具体要求、开采成本,以各方后续签订具体协议为准,详见公告附件:合作框架协议
标的转让成交后,标的企业仍须执行该框架协议,协商生产加工委托事宜
4、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挂牌底价中债权金额仅为本金,不含利息
利息由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5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分别支付至其指定账户,计息截止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
本次转让债权由以下组成,其中:1)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与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借款306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年利率为5.7%,该笔借款欠息起始日期为2024年9月22日
欠息计算方式为:欠息金额=本金×5.7%/360×欠息天数2)一是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七台河市城投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签订借款合同,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2023年12月8日起至2025年3月6日止),借款年利率为5.7%
欠息起始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利息金额=欠息天数×日欠息金额,日欠息金额为=本金×5.7%/360
二是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七台河市城投矿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签订借款合同,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借款294万元,借款年利率为5.7%
欠息起始日期为2024年9月26日,利息金额=欠息天数×日欠息金额,日欠息金额为=本金×5.7%/360
以上协议七台河市城投矿业有限公司与七台河市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七台河市城投矿业有限公司已将以上两笔债权转让给七台河市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与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现50万元本金已全部还清,剩余部分利息(4,354.17元)尚未支付,转让成交后,该部分债务仍由标的企业承继
7、依据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3618号),披露原文内容如下:1)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2年7月22日至2038年8月22日,本次评估计算期为2024年9月至2038年12月,评估结论是基于采矿许可证到期之后可以依法延续的基础上,并且未考虑采矿许可证到期延续登记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
2)该采矿权已完成矿山基建,预计2024年10月开始试生产并达产,未来经营规划除保留必备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外,生产采用整体外包模式,目前尚未签订外包协议,参照黑龙江交投集团其他类型矿山外包费约为42元/方碎石,本次评估基于上述时间节点和外包费为基础进行测算
3)本次评估报告中矿业权评估价值系引用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联评矿报字[2024]第3619号)的评估价值
8、依据专项审计报告(黑龙华专审字〔2024〕第50号),披露原文内容如下,截至2024年8月31日应收七台河市通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茄子河分公司277,072.00元,已于2024年10月8日在新兴区人民法院长兴法庭立案,该案正在等待开庭审理
9、矿山现场展样联系人联系方式,温先生13199511000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1、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转让方来函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