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鸡西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台报废东风自卸车转让项目编号N0129WZ250276挂牌起始日期2025-03-11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5-03-24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概况标的清单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价格(元)1鸡西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台报废东风自卸车转让-1台13500合计13500存放地鸡西市鸡冠区标的现状1、转让标的为鸡西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台报废东风自卸车,转让标的详细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请各意向方自行勘验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需提交给转让方相关的车辆报废手续,交给转让方留存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15000评估基准日2025-01-22评估机构黑龙江东宇振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13500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鸡西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董事会会议纪要2024.12.30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鸡西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转让标的为1台报废车辆,不能正常办理车辆产权变更
转让成交后,由受让方办理车辆报废等事项2、交易机构对转让标的做出的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
转让标的的部分证件可能存在缺失或没有办理的,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查看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证件缺失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或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3、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如有所欠任何费用(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关规定处理事项
4、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
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5、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6、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
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8、该标的为降价后重新挂牌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具有车辆报废回收的相关资质
标的交割1、转让标的交割、拆除、拉运等工作须自报废资产交割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报废资产交割协议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
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受让方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资产交割协议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报废资产交割协议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报废资产交割协议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如报废资产交割协议中无上述约定,视为受让方同意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13846008355特别说明:转让标的的地点由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联系咨询,意向受让方在展样前需要至少提前一天联系转让方,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3-1109:00:00至2025-03-2417:00:00报名手续1、受让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登录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要上传的材料(1)具有报废回收资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证证书
3、资格审核(1)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
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受让方
(2)转让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1)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法人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纳:3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报废资产交割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3-1109:00:00-2025-03-25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300服务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附件:交易须知.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李女士、王先生咨询电话0451-87200195、0451-87200130咨询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监督电话0451-87200259交易机构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1、转让标的为鸡西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台报废东风自卸车,转让标的详细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请各意向方自行勘验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需提交给转让方相关的车辆报废手续,交给转让方留存
(以公告内容为准)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具有车辆报废回收的相关资质
(以公告内容为准)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资产交割协议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报废资产交割协议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报废资产交割协议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如报废资产交割协议中无上述约定,视为受让方同意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