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概况一、本次处置为四川省川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一批闲置设备,包含茶叶揉捻机、烘干机、全自动分包装机、三角袋茶叶包装机、农用值保无人飞机及一辆依维柯NJ6496ACM(交强险已过期,需受让方自行购买)等,详见《资产明细表》,《资产明细表》仅作为参考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
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50元,或50元的正常数倍
三、现场查勘地点:本次转让仅组织一次集中性现场勘察,于挂牌公告期的第8个工作日早上10点在高县庆符镇骆家村三组(硕勋中学对面)集合,逾期不再接受现场勘察联系人:徐钱波联系电话:18011218006资产数量——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不公开也不备查一、本次处置资产为闲置设备,挂牌价为含税价
二、本次转让的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挂牌价格及成交价为含税价三、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本次转让仅组织一次集中性现场勘察,于挂牌公告期的第8个工作日早上10点在高县符江镇、来复镇和宜宾翠屏区临港竹文化公园,逾期不再接受现场勘察
意向受让方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前往现场查证
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
凭《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方可到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四、本次转让挂牌价不含拆除费,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担标的拆除、切割、装卸、运输等责任及相关费用
五、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转让方拟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并接受其中条款
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见附件),该保证金待完成拆除、搬迁、清场等施工作业且无安全事故、无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五、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将交易标的物从转让方运离,转让方负责完成现有相关技术资料的交接,交易标的物的拆卸、运输和重新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六、受让方进入转让方厂区区域无条件遵守转让方厂区相关规定
受让方在作业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转让设备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装卸运输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建渣清运、倒场、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和安全责任、消防责任、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七、标的管道和设备、设施内可能存有相关危险化学品,受让方在对标的进行拆卸、搬迁、运输过程中应当调查清楚后再行实施
八、受让方需要进行动火切割作业必须按转让方规定到转让方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安全备案手续后方可进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动火许可证,具备电焊、氧割作业操作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九、受让方进场准备、装运连续总工期由签订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约定的标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转让方不对转让
标的物负保管义务,转让标的物所可能涉及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十、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
各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十一、受让方在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
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十二、此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十三、由于本次出售标的车辆存在年检、交强险等情形,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相关的规定,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
转让方承诺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十四、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行驶公里数、排放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
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十五、转让方承诺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车辆移交后、过户前产生违章的罚款和扣分,由受让方承担
十六、受让方自行前往车辆存放地点提车,转让方将车辆移交受让方后发生的所有事项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油料费、过路过桥费、违章处理、重新落户上牌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自行落实落户地当地二手车重新落户上牌政策并自行负责重新上牌事宜,转让方不负责重新落户上牌
涉及应缴纳的税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七、交接事项: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及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和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十八、其他事项详见评估报告及《产权交易合同》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及自然人、其他组织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
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
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
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
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
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
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第二十一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风险提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
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
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
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
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
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
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3.互联网操作风险
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
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
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打印导出资产包18:全自动封切包装机标的名称资产包18:全自动封切包装机项目编码GR2025SC1000996转让底价1.76万元价格说明挂牌及成交金额含税13%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5-04-01是否联合转让否挂牌截止日期2025-04-22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标的基本信息资产包概况一、本次处置为四川省川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一批闲置设备,包含茶叶揉捻机、烘干机、全自动分包装机、三角袋茶叶包装机、农用值保无人飞机及一辆依维柯NJ6496ACM(交强险已过期,需受让方自行购买)等,详见《资产明细表》,《资产明细表》仅作为参考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
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50元,或50元的正常数倍
三、现场查勘地点:本次转让仅组织一次集中性现场勘察,于挂牌公告期的第8个工作日早上10点在高县庆符镇骆家村三组(硕勋中学对面)集合,逾期不再接受现场勘察联系人:徐钱波联系电话:18011218006资产包资产数量——标的资产概况一、本次处置为四川省川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一批闲置设备,包含茶叶揉捻机、烘干机、全自动分包装机、三角袋茶叶包装机、农用值保无人飞机及一辆依维柯NJ6496ACM(交强险已过期,需受让方自行购买)等,详见《资产明细表》,《资产明细表》仅作为参考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
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50元,或50元的正常数倍
三、现场查勘地点:本次转让仅组织一次集中性现场勘察,于挂牌公告期的第8个工作日早上10点在高县庆符镇骆家村三组(硕勋中学对面)集合,逾期不再接受现场勘察联系人:徐钱波联系电话:18011218006标的特别提示事项——标的资产数量——转让方承诺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四川省川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5MA62A62W5L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区四川宜宾市高县住所/注册地址庆符镇骆家村三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新宇注册资本28,500万人民币所属行业零售业经营规模小型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709066998M批准单位名称四川省川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关于依维柯车辆和潆溪、林湖车间设备处置和评估的请示批准日期2025-01-20批准文号CH9504-20250117-000001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转让底价1.76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一、本次交易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宜宾分所专用账户结算,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收到转让方、受让方签订的《协议》及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服务费后出具《交易鉴定书》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协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及自然人、其他组织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不公开也不备查一、本次处置资产为闲置设备,挂牌价为含税价
二、本次转让的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挂牌价格及成交价为含税价三、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本次转让仅组织一次集中性现场勘察,于挂牌公告期的第8个工作日早上10点在高县符江镇、来复镇和宜宾翠屏区临港竹文化公园,逾期不再接受现场勘察
意向受让方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前往现场查证
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
凭《标的现场踏勘(查验)确认书》方可到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四、本次转让挂牌价不含拆除费,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担标的拆除、切割、装卸、运输等责任及相关费用
五、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转让方拟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并接受其中条款
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见附件),该保证金待完成拆除、搬迁、清场等施工作业且无安全事故、无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五、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将交易标的物从转让方运离,转让方负责完成现有相关技术资料的交接,交易标的物的拆卸、运输和重新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六、受让方进入转让方厂区区域无条件遵守转让方厂区相关规定
受让方在作业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转让设备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装卸运输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建渣清运、倒场、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和安全责任、消防责任、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七、标的管道和设备、设施内可能存有相关危险化学品,受让方在对标的进行拆卸、搬迁、运输过程中应当调查清楚后再行实施
八、受让方需要进行动火切割作业必须按转让方规定到转让方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安全备案手续后方可进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动火许可证,具备电焊、氧割作业操作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九、受让方进场准备、装运连续总工期由签订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约定的标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转让方不对转让
标的物负保管义务,转让标的物所可能涉及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十、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
各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十一、受让方在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
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十二、此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