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3 02:13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房地产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建路中段溪林湾东方新天地14号楼-商业-104、106、107、1010、1012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建路中段溪林湾东方新天地14号楼-商业-104、106、107、1010、1012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结束>

房源编号:8982016

1373.90144万元
用途
98.5%
折扣率
2025-05-08
起始日期
1427.6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962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394.823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373.90144万元
  • 单价:0.9623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08
  • 结束日期:2025-05-09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建路中段溪林湾
  • 评估价:1394.823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98.5%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427.6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居室数:1012房
    小区:中段溪林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品牌:现代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房屋税率:买方3.05%,(因一套房二套房税费不同,且土地使用性质不同,具体税费不同,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告知法院工作人员或者由法院工作人员陪同去政务服务大厅对本套房过户具体费用进行查询后竞买)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七天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拍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现代分理处,账号:6228403067907828969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淘宝网-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十三、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权(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474-898859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国拍法服看样工作人员咨询电话:15847401112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建路中段溪林湾东方新天地14号楼-商业-104、106、107、1010、1012房屋暂无修改记录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建路中段溪林湾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