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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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国能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0.130%股权转让 <结束>

房源编号:8992006

176.6030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02
起始日期
2024-09-2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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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76.6030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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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概况

  • 总价:176.60306万元
  • 单价:0.2029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4-09-02
  • 结束日期:2024-09-29
  •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兰街
  • 评估价:176.6030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
    注册资本:2010.0
    转让方:国能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学军
    注册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兰街海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否
    营业收入:20230000.0
    利润:20230000.0
    交通:火车站
    环境:车站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国能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0.130%股权转让标的编号N0109GQ240044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4-09-02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4-09-29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国能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住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兰街海流图火车站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学军成立时间2010/09/08注册资本+币种4430000000.00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802561208434M所属行业铁路运输业经营范围公共铁路运输;货物进出口;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园区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职工人数300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7.2662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1.3023包头市浩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3024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0.130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78604.854952.284035.34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694061.34516705.17177356.17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07/3143424.85561.66561.66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716441.41538134.3178307.11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3/09/30239675.25-5118.22-4807.75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733962.14595327.01138635.13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76.603055评估基准日2023-09-30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731175.51595327.01135848.50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200787098944P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0.13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0.1300%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是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为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能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神华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标的公司章程显示转让方持股比例为0.130%,请意向投资方注意,股权比例变动不影响交易

2、根据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1)标的公司申报的146项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建筑面积合计96,164.97平方米;标的公司未办证土地共计6宗,无证土地面积7.696.870.55平方米,占总土地面积的32.20%;标的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证、行驶证和专利证书等权属证书部分证载权利人为神华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标的甘泉铁路公司的曾用名,尚未做名称变更

(2)标的公司涉及关联方往来借款及租赁等事项

本项目其他相关及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资料

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公司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以上相关资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3、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4、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5.标的企业部分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企业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如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股东行权方式如下:(1)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1766030.55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照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涉及股权转让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预约联系人:姜先生15391007542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4-09-0209:00:00至2024-09-2917:00:00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50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式:①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其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②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最高按成交额5%差额累进支付,具体按中心收费办法收取

附件下载意向方受让资料清单.doc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受让申请书.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李先生咨询电话0471-347303518586095911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艾女士1858609599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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