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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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关于唐山市丰润区凤凰新居11-4-102号房产及储藏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结束>

房源编号:8994267

18.84万元
用途
75%
折扣率
2025-05-26
起始日期
78.2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40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5.12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8.84万元
  • 单价:0.2409万元/平米
  • 区域:河北省 唐山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5-05-26
  • 结束日期:2025-05-27
  •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凤凰新居
  • 评估价:25.1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75%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78.2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过户,有人居住
    户口:负责户口的迁入、迁
    看样时间:看样:本院于2025年5月13日
    产权所属:小产权
    转让方: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开发商:拍卖平台上(网址:htt
    装修配置:家具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26日10时至2025年5月27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5/0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标的物评估价:251200元,起拍价:188400元,保证金:18000元,增价幅度:2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1、上述房产为小产权房,无法过户,有人居住,正在腾空状态

2、估价结果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3、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二、实物状况和权利负担:拍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司法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表所披露的以及图片和视频所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拍卖方式: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时五分钟,竞买人可在延时期限内继续竞价

四、咨询和看样:本院于2025年5月13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18713888861,史法官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电话400-622-2358,18532588909

五、权利申报和异议提出:申请执行人参加拍卖申请免交拍卖保证金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

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材料的或未参与标的物竞拍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本院执行行为或者标的物权属存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申请

六、竞买人条件和资格: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

如竞买人未注册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

数位竞买人联合共同竞买的申报程序,参照以上程序办理如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限,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

如买受人无法到本院,委托代理人应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

本院组织的一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均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约束,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时必须具备拍卖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相应法律后果

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限购、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竞买报名和保证金、剩余价款的交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

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唐山凤凰支行,账号:95588304030001057272);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以其名义与竞买人签订协议或者提供相应服务,与本院司法行为无关

请竞买人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八、拍卖成交和悔拍责任: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并在平台公示,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九、过户办理和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和案款收据

本院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1.对拍卖标的物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对拍卖标的物具备初始登记条件,但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3.对拍卖标的物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4.对拍卖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按照标的物权利现状取得,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办理涉税事宜

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依据{《河北省高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相关工作的通知》,目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在本次拍卖之前因标的物交易而欠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

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18713888861,史法官德悟拍辅咨询电话:400-622-2358,18532588909监督电话:18103257296(不接受咨询)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唐山市丰润区凤凰新居11-4-102号房产及储藏室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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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凤凰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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